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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定干扰光,鼓励建立暗夜保护区或保护小区 | 建言《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标准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

支持绿会工作 中国绿发会
2024-08-23


2023年8月17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厅就《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标准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

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绿发会”、“绿会”)研究室组织相关人员充分讨论,研究分析,提出十六条修改意见,并将建议和意见提交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厅参考。所提建议,主要包括对“光污染”、“干扰光”做出明确界定、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、强调对新能源的充分利用、增加城市夜景照明的协调性原则、以及鼓励多建立暗夜保护区或保护小区等方面,以促进《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标准》除了考虑技术、经济等因素外,还要做到生态友好。


具体意见如下:


序号

修改章节

原文内容

修改后内容

修改理由

1

1.0.1

为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,贯彻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,塑造城市夜间形象,增加城市魅力,丰富人们夜间生活,做到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使用安全、节能环保、维护方便,促进绿色照明与健康照明,制订本标准。

为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,贯彻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、落实国家“碳达峰碳中和”战略部署,塑造城市夜间形象,增加城市魅力,丰富人们夜间生活,做到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生态友好、使用安全、节能环保、维护方便,促进绿色照明与健康照明,制订本标准

实现碳达峰碳中和,是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,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。

 

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标准除了考虑技术、经济等因素外,还应要做到生态友好。

2

2

术语

增加“光污染”的术语定义

增加“干扰光、炫光”的定义

光污染是本标准的核心术语,需要对其进行定义。建议参照GB/T 35626-2017《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》中光污染和干扰光的定义。

炫光的定义建议参照GB50034-2013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

3

3.1.1

表 3.1.1 环境分区

E0 天然暗环境区

国家公园、自然保护区和天文台所在地区等

表 3.1.1 环境分区

E0 天然暗环境区

 

自然保护地(国家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自然公园)和天文台所在地区等

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建立分类科学、布局合理、保护有力、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、自然保护区为基础、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。

中国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、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3种类型。

4

3.2.1

3.2.1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城市设计和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,坚持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,并应与城市社会、经济、技术发展相协调。

3.2.1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城市设计和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,坚持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低碳、开放、共享,并应与城市社会、经济、技术发展相协调。

 

“双碳”战略倡导绿色、环保、低碳的生活方式。

5

3.2.2

3.2.2 城市夜景照明应强化整体性,突出特色,营造安全、舒适、和谐的光环境,并兼顾白天的视觉效果。

3.2.2 城市夜景照明应强化整体性、协调性,突出特色,营造安全、舒适、和谐的光环境,并兼顾白天的视觉效果。

城市夜景照明应考虑与周围环境及区域的协调性,因此建议添加。

6

3.2.3

3.2.3 城市夜景照明应进行节能设计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照明能耗和照明碳排放分析报告,可包含可再生能源利用分析报告。

3.2.3 城市夜景照明应进行节能环保设计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照明能耗和照明碳排放分析报告,可包含可再生能源利用分析报告。

节能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环保因素。

7

3.2.4

3.2.4 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应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竣工验收。

3.2.4 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应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投入使用。

投入使用的前提是竣工验收。如果只是同步竣工验收,并不能保证同步投入使用。

8

3.2.5

3.2.5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合理选择照明光源、灯具和照明方式;灯具的安装位置、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等不应产生光污染和对生态的不利影响。

3.2.5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合理选择照明光源、灯具和照明方式;灯具的安装位置、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等不应产生光污染和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。

生物多样性包括基因多样性、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,生态系统是其中一个层次。应避免对整体层面的不利影响。

9

3.2.6

3.2.6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对潜在光污染及干扰光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。

3.2.6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对潜在光污染及光的干扰影响进行分析评估。

建议对干扰光做出定义,如果不定义,建议改为 “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对潜在光污染及光的干扰影响进行分析评估”。

10

3.2.8

3.2.8 文物保护建筑不应对文物造成损害,设置动态照明、演绎照明时应尊重保护文物的历史意义与价值。

3.2.8文物保护施工或建筑不应对文物造成损害,设置动态照明、演绎照明时应尊重保护文物的历史意义与价值。

原文表述容易引起歧义,建议改为“文物保护施工或建筑……”

11

3.2.11

3.2.11 安装在公园、广场、滨水空间、街道等场所的照明设施宜根据项目需要采用多功能灯杆,兼顾监控、信息发布、环境监测、5G通信等功能需求;风光资源丰富的地区,其供电电源宜结合当地实际,选用太阳能、风能等可再生能源。

3.2.11安装在公园、广场、滨水空间、街道等场所的照明设施宜根据项目需要采用多功能灯杆,兼顾监控、信息发布、环境监测、通信等功能需求;风光资源丰富的地区,其供电电源宜结合当地实际,采用太阳能、风能等可再生能源。

删除5G,未来可能出现5G以上的通信,因此建议删除5G,留出发展空间。

在风光资源丰富的地区,供电电源应采用可再生能源。

12

6.4.6


6.4.7 节假日期间,尽量减少在街区或社区公共植物上布置照明设施,营造节假日氛围。

加一条6.4.7,对节假日街区或社区的照明行为进行规范。

理由:为营造节日氛围,通常是长时间通宵照明,对植物的生长、夜间活动的生物等均产生不利影响。

13

8

生态保护和光污染限制

 

8.1生态保护

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光污染限制

 

8.1 生物多样性保护

生物多样性包括基因多样性、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。建议突出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,生态比较宽泛,不具象。

14

8.1.3

1  候鸟保护区不应设置户外人工照明;

1候鸟保护区核心区、缓冲区不应设置户外人工照明;

候鸟保护区是国家自然保护区体系之一员,宜与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衔接。

15

8.1.3


鼓励建立暗夜保护区或保护小区。对暗夜保护区或保护小区的照明设施,应控制强光照明,仅在保护区或保护小区设置满足科研、观测等特定活动需求的功能照明。

添加一条,对暗夜保护区和保护小区进行限定。

16

9.2.1

4的每个小分项1),2),3)4)5)有的用分号,有的用句号。


建议进行统一。


绿会研究室将持续跟进征求意见稿的修改进程,并积极提供支持、协助。


文/Candey 审/橡树 编/ange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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